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怀念历史文化名人潘安,弘扬传统文化,展示广大书画爱好者的才艺。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潘安杯”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承办单位:中牟县非遗中心
二、参赛对象:全国各地书画家及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截止,外地作者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书法作品以抄录潘安的文学作品为主,也可抄录古今赞美潘安的诗文;绘画作品应以民间流传的关于潘安的正面故事、传说为题材,进行艺术创作。
(二)作品类别:1.书法作品:毛笔、硬笔均可;书体不限。2.美术作品:美术作品以中国画、油画、版画、水粉画、水彩画为主;其它形式的美术作品亦可参展;欢迎有能力创作二次元(ACG)相关作品者参赛。
(三)作品尺寸:毛笔书法作品和中国画作品以四尺、六尺竖幅整张或条幅为宜;硬笔书法以A3纸大小为宜;其他形式的美术作品大小自定,以适合展览为宜。
(四)投稿说明
1.参赛作品应为自己原创,如发现系他人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2.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3.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或处置本次活动的所有入展作品,比如: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画册、荐送报刊发表、公益广告、上传专题网站、收藏等,且不另付稿酬。
4.所收到的参赛作品概不退回。
5.凡投稿参赛者,主办方均视为已认可并遵守上述规定。
6.作者应在送展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7.作品以“标题+作者姓名+单位+手机号码”命名,打包发至电子邮件:zmfwzwhyc@163.com(主题词请注明:书画大赛)
五、评审办法
1.参赛截稿后,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委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2.凡中国书法家协会和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参赛作品,凭《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证》、《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证》复印件免初评。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评审费。
六、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
2.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奖金500元。
3.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将统一装裱、展出,并结集出版《首届“潘安杯”书画大赛获奖作品集》一书。每位参赛者均获赠一本。
4.颁奖时间:2018年5月31日前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联系地址:中牟县学苑路与映旭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中牟县文化艺术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
邮编:451450 联系人:王老师 吴老师 热线电话:0371—62031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