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是唯一用“酒”字命名的城市,在中国传统文化格局中,酒文化与诗文化本为一体,酒助诗兴,酒以诗名,酒和诗是中国传统文化最本质的两大元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酒泉文化事业发展,发掘和弘扬酒泉市丰富的诗酒文化,特举办首届酒泉“酒文化”诗词书法作品展,即日起开始征稿,如果你对诗酒有所体悟,兼擅书法,欢迎投稿酒泉“酒文化”书法作品展,与爱酒、爱诗、爱书法的朋友们分享交流。
主办单位
中共酒泉市委宣传部
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
酒泉美术馆 酒泉市博物馆
协办单位
酒泉市书法家协会 酒泉汉武酒业集团
展出地点
酒泉市博物馆 酒泉酒文化博览园
展览时间
2018年9月5日至9月15日
征稿对象
本次“酒文化”诗词书法作品展面向全市征稿,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征稿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参展要求
1、书写内容须与酒文化有关的古今诗词、歌赋,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凝聚正能量为主;自作诗词应平仄押韵,遵循格律规则。自作诗词除与酒文化有关外,还应充分展示在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下酒泉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新风貌,反映酒泉各项事业所取得的新成就,讴歌酒泉人民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的奋斗精神。
2、书法艺术作品请附纸注明姓名、年龄、地址、邮编、电话,每人限交参展作品为两幅,须为参展者独立创作的原创书法作品,作品尺寸为6尺以下,均为竖幅,风格不限、书体不限,(篆书、草书请附释文),作品无需装裱,由酒泉美术馆统一装裱。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后果,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收件地址
收件地址:酒泉美术馆(酒泉市肃州区南大街70号)
收件人: 杨慧玲
邮 编: 735000
联系电话:0937-2611958 18093785258
奖项设置
本次酒文化诗词书法作品展将由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聘请省内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获奖、入围作品均由酒泉美术馆、酒泉汉武酒业集团给予部分创作补助并颁发荣誉证书和收藏证书。
温馨提示
所有参展作品展览结束之后退还作者,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