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充分体现丽水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发现培养书法新人,扩大书法队伍规模,推进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为广大书法爱好者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丽水市第一届书法新人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丽水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丽水市美术馆
二、征稿范围: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丽水户籍或在丽水工作(不含外地户籍在丽水学习者)的非丽水市书法家协会及以上协会会员,均可投稿。
三、作品及投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凡草书、篆书和篆刻作品均需附释文。
2、规格: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整纸竖式(138*68cm)。篆刻作品6——8方,附边款2-4方,粘贴成4尺对开(34CM×138CM)竖式印屏并自行题签。
3、所有投稿作品请勿装裱,并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附寄身份证复印件。
4、投稿时信封上请注明“新人展”及组别。
四、作品评选与作者待遇
1、作品评选由丽水市书协主席团负责,展出作品90件左右,其中老年组(60岁以上)入展30名、中青年组(18——60岁)入展60名。凡入展作者可加入丽水市书法家协会,对入展作者将颁发证书。
2、入展作品展出后退还作者,落选作品在展览开幕当天在展厅自行取回,逾期不退。
五、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10月31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六、投稿地址
1、各县市区由县市区书协组织集体送稿。
2、自由投稿。
收稿人:陈洪大 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61号丽水市文化馆
邮编: 323000
电话:18805780878
七、展览时间
作品将于2018年12月展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丽水市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