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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抗美援朝精神全国诗书画艺术大赛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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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展风华·开放新时代”全国书画作品大赛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9  浏览次数:1448   状态:状态
书画展截稿日期 至 2018-11-20
书画展主办单位 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书画展承办单位 张家港市书画院、张家港市书法家协会、张家港市美术家协会、张家港市文艺家创作交流中心
书画展征稿启事说明

主办单位:
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张家港市书画院
张家港市书法家协会
张家港市美术家协会
张家港市文艺家创作交流中心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以上的国内外各大美术院校师生、书画名家及书画爱好者。如参赛者为中国书协会员、省级以上美协会员(需提供会员证复印件),可直接进入终评。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要弘扬主旋律、立意新颖、视角独特、内容丰富、艺术特色鲜明,能充分反映沙钢人积极向上、宁静致远的精神风貌,展现沙钢不断攻坚克难,绿色发展,砥砺前行,飞跃进步的生动实践。可以从反映时代精神等角度进行创作,提倡自作诗词联赋。
2.作品规格、要求及数量: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规格为6尺整张宣纸以内,竖式为宜,风格不限。
(2)篆刻作品请选印稿6至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于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同时,请附篆刻原石1方。
(3)刻字作品先投8英寸彩色照片,同时请附4尺整张宣纸以内书法作品1件,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作者待收到初评通知后再寄刻字原稿。刻字原作不得小于35厘米×35厘米×3厘米,无须装框,创作材料要求为木质。
(4)国画作品规格为4至6尺整张宣纸以内,竖式为宜;油画和其它类画作尺寸、风格不限,作品均无需装裱装框。
3.投稿时请用快递或挂号邮寄,并请注明“沙钢展风华•开放新时代”字样。
4.所有作品(含刻字照片、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标注: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编、单位、手机号码、作品名称、作品规格。所有投稿作品(含国画题款),请一律附释文,并连同中国书协、省级以上美协会员证及身份证等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参赛规则
1.本次书画展作品一律为原创作品,如发现临摹,一律取消入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2.为了展览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进行创作。
3.承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4.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五、作品评选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沙钢展风华•开放新时代”全国书画作品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各方共同组成,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1.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书法征稿媒体向社会公布。
2.本次活动设绘画类金奖1名,奖金10000元;书法类金奖1名,奖金8000元。绘画类银奖2名,奖金各6000元;书法类银奖2名,奖金各4000元。绘画类铜奖5名,奖金各2000元;书法类铜奖5名,奖金各1000元;书法和绘画类入围奖各20名,奖金各500元。奖金不累计,以最高奖项为准,实际入展数量根据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以上所述奖金均税前人民币。
3.所有入展、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获赠作品集1册。

六、截稿时间
2018年11月20日(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七、展出及出版事项
1.作品展览将于2018年12月底在张家港市文艺家创作交流中心展出。
2.所有获奖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沙钢展风华•开放新时代”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获奖作品、入选作品由主办方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利,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定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恕不退稿。

八、来稿地址
作品稿件寄(送):江苏省张家港市电大路101号报业大厦辅二楼,张家港市书画院201办公室。邮编:215600,联系人:安昌礼,电话:0512—80178221。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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