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宗旨
为庆祝建国70周年,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鼓励广大女性进一步深入生活、热爱艺术、讴歌时代,以多元化精品书法创作呈现丽水美好的时代生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特举办“美艺求美”丽水市女书法家作品展,以展示近年来丽水市女性书法的整体面貌与巾帼风采,通过她们的作品反映我市女同志心中有美,追求美丽的愿望。希望通过展览的举办,让更多的人认识美,感受美,从而形成美好的社会风气,让建设“大花园”深入人心。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丽水市文化馆、丽水市书法家协会、丽水市美术馆、丽水市女书法家协会
三、征稿要求
1.面向在丽水工作、生活、学习的女性艺术家或丽水籍在外地工作、生活、学习的女性艺术家征稿(年满18周岁以上)。
2.上送作品内容积极向上,能较好地反应丽水发展的美好愿景,书体不限(含篆刻作品),作品自行装裱(只收立轴作品)。
3.所有作品需用正楷填写送展标签(详见文章底部)并附在作品背面。
4.各县市区由县市区书协组织集体送稿或自由投稿。
收稿人:陈艳 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城北小学
电 话:13587188092
5.征稿截止日期:2019年2月23日
四、作品筛选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委对征集的稿件进行筛选,评出入展作品80件,其中优秀作品奖20件。
五、展览安排
展览时间:初定2019年3月8日
展览地点:丽水市美术馆
六、作者待遇
1.入展及获奖作品均由展览主办方颁发证书。
2.获奖的作者,具备加入丽水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的资格。
3.入展作品的作者,具备加入丽水市女书法家协会会员的资格。
4.入展作品的作者,具备加入丽水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作品退件
入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由承办单位统一退件,不接受提前退件要求,未入选作品也由承办方统一退件。
八、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美艺求美”丽水市女书法家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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