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者座谈会和中国文联第十次文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庆祝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繁荣文艺创作,进一步推动我省现代书法刻字艺术的发展,提升书法刻字艺术的研究与传播,培养书法刻字艺术人才,特举办贵州省首届书法刻字艺术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贵州省书法家协会、中共长顺县委、长顺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长顺县委宣传部、长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黔南州书法家协会、长顺县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组委会由举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监审委员会:由贵州省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监委负责评审。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的贵州省书法刻字艺术爱好者均可投稿。
2.征稿要求:
本次展览评审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初评和复评,投稿作者需邮寄作品照片;第二轮为终评,进入终评的投稿作者需邮寄木刻原作和4尺竖式书法作品1件,具体要求如下:
(1)初评和复评:投稿作者须将作品彩色照片(8寸)邮寄至指定地点参加初评和复评。每位限投两件且一次寄出,组委会不接收二次投稿和换稿。
(2)终评:组委会将向进入终评的投稿作者发送短信或信函,请按相关要求邮寄木刻原作并附近期创作4尺竖式书法作品一件(书体不限,作品评审参考用)进行终评。
(3)本次展出作品共计120件(其中60件木刻,60件书法),本次展出作品由主办方收藏。
四、作品要求:
1.原作尺寸要求:须介于0.35×0.35米(或0.12平方米,不含边框)和1×1米(或1.00平方米)之间,板厚不小于4cm。
2.材质要求:以木为主。
3.信息要求:请分别在作品照片、原作和书法作品背面右下方正楷注明以下信息:
(1)作品名称、尺寸和材质;
(2)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用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4.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且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代刻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展资格。
五、相关费用:本展览不收取参评费。
六、作者待遇:
1.入展50件,作者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收藏费500元/件。
2.优秀奖10件,收藏费1600元/件。
3.非贵州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作为加入贵州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优秀奖”作者直接具备加入贵州省书法家协会资格。
七、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贵州省长顺县长寨镇外环大道老干部活动中心二楼文
联办。
收件人:郭 芬 联系电话:18908540468
九、展览日期:
时间:2019年9月中旬 地点:长顺县神泉谷东游客中心举行。
十、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