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推介中国才子之乡临川,向建国七十周年献礼,并借此提高江西省书法创作及理论研究水平,打造书法创作高地、学术高地、人才高地的书坛标杆,评选出优秀书法作品,江西省书法家协会联合中共临川区委、区政府共同举办此次展览,现将征稿启事事项公布如下:
01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临川区委
临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临川区委宣传部
临川区文广新局
临川区文联
02
二、征稿日期
从2019年7月26至2019年 10月 26日(请投稿作者以快递方式投稿,不收挂号和平信方式投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03
三、征稿对象
全国各县、区级以上书协会员(投稿时随作品邮寄书协会员证复印件),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免初评。
04
四、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以歌颂临川的古今诗词歌赋及体现时代风貌的自作诗文为宜。
2、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书法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临川之笔”全国书法大展》字样。
4、投稿数量不限,须一次性寄出。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5、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作品不退。
6、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作品集、证书和奖金。
05
五、作品评审
1、本次展览的获奖、入展作品总数约200件左右。
2、评审分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优秀奖25名。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3、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江西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江西省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临川区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4、出版《“临川之笔”全国书法大展作品集》,所有评委作品、获奖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5、2019年12月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举办展览开幕式,并邀请部分全国名家和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
06
六、奖项设置及作者待遇
1、奖项设置: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展览作品集一册。给予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6000元,三等奖奖金3000元,优秀奖奖金1000元。
2、非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优秀奖作品可直接作为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条件;入展作者可视为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3、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分别颁发获奖、入展证书,均赠送本届大赛作品集一本,奖金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07
七、展览事项
1、大展有关事项可在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jxssfjxh.com
2、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万美红
电话:0791-86269826
邮编:330046
3、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4、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5、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临川之笔”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
08
八、收稿地址
1、收稿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广新旅局
2、邮编:344100
3、收稿人:帅苏芳 黄细琴
4、电话:17779400602
15823115465
(0794)8469553
09
九、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抄袭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取消入展、获奖资格。
2、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对所有来稿拥有宣传出版权。
3、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约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
“临川之笔”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