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繁荣文艺创作,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展示当代篆、隶书创作的艺术成就,激发篆、隶书创作热情,引领篆、隶书创作方向,拟定于2019年10月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江西省首届篆隶书法作品展。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主办单位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江西省群众艺术馆
二
组织机构
1、组委会
江西省首届篆隶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 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
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字直径为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书体:篆书、隶书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不退稿。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四
评审
1、由江西省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江西省首届篆隶书法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19年10月中旬举行。
3、本次展览仍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计分制,在综合考评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江西省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江西省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作品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西省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
入展作品数量
本次展览将评出获奖、入展作品300件左右。
六
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江西省首届篆隶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七
作者待遇
1、一等奖6人, 1000元/人
二等奖10人,500元/人
三等奖20人,200元/人
优秀奖30人
入展240人
2、全部获奖、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江西省书协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承办单位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达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
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9年10月1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
收稿地址
1、收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一经路37号江西省群众艺术馆
联系人:关军
邮 编:330046
电 话:15970665640
十
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联系人:刘帅、胡友根,电话0791-86269826邮编:330046。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江西省书协。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江西省群众艺术馆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