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兰亭书法节”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服务乡村文化振兴,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农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十六届兰亭书法节“兰亭杯”全国农民书法大赛,现面向全国农民书法爱好者征集作品,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绍兴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执行单位: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集团)
绍兴市书法家协会
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全国农民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除外)。
2.作品要求
(1)内容:主题鲜明,突出2020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时代背景,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需附释文)。作品尺寸为四尺对开(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34cm),一律竖式书写。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本次比赛一律用毛笔书写,硬笔书写作品一律不收。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件,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所有来稿作品请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来稿作品背面右下角无书写作者资料将不予评审。
三、大赛评选
1.本次大赛将邀请省内外著名书家担任评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届时邀请公证机构进行全程监督公证。
2.本次大赛的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评出入展作品300件,其中获奖候选作品100件;第二阶段:100位获奖候选作者在大赛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比赛,评出优秀奖42名,优秀奖提名58名。不参加现场比赛的获奖候选作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评审结果将在第二阶段结束后适时在书法征稿、书法梦等网站公示。
四、成果运用
1.出版《第三十六届兰亭书法节“兰亭杯”全国农民书法大赛作品集》。
2.获奖、入展作品将在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绍兴市文化中心等地的展厅展出,并创造条件在有关地区进行巡展。
五、荣誉奖励
入展作者颁发证书,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奖金(优秀奖6000元/人,优秀奖提名3000元/人,均为税后)。入展及获奖作者赠送《第三十六届兰亭书法节“兰亭杯”全国农民书法大赛作品集》两册。
六、征稿时间
征稿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通过信函邮寄投稿,信封上醒目位置注明“兰亭杯”全国农民书法大赛字样。
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河东校区收发室“兰亭杯”农民书法大赛信箱;邮编:312000;收件人:彭江,联系电话:18457579732、0575-88341523。
八、其他事项
1.作品展览不收参评费,主办方有使用、出版权;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2.来绍参赛作者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作者自行负责。
3.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征稿启事要求。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第三十六届兰亭书法节
“兰亭杯”全国农民书法大赛组委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