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女职工精神文化生活,鼓舞广大女职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省书法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决定于2020年11月中旬举办“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全省女职工书画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以“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充分展示当前我省女职工群众艺术水平和成就,引领当代“半边天”艺术创作方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
参与对象
爱好书法、美术的全省女职工均可参加。
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
征稿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止。展览时间为11月中旬。
(二)活动地点
山西美术馆(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78号)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山西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山西省书法家协会
山西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
山西美术馆
作品要求
(一)美术作品仅限中国画,一律竖式,尺幅6尺、4尺整两种规格,来稿无须装裱。
(二)书法作品,内容为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或较高水平的自作诗。书体不限,一律竖式,尺幅6尺对开、4尺整两种规格;篆刻作品须拓印在四尺对开的宣纸上,印拓不少于八方,边款二至四方;来稿无须装裱,草书、篆书作品附释文,并注明出处。
(三)每位作者限报1件,报送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同身份证)、年龄、身份证号、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基本情况。没有注明相关信息的作品不参加评比。
(四)报送作品经评委会选定后统一装裱、展览。
(五)参展作品不收参展费,主承办单位及相关网站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网上展示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支付稿酬。如需退稿请注明。
(六)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主办单位对本次书法、美术展评活动的作品拥有最终解释权。
评审奖励
(一)本次书画作品展将按书法、美术类别评出优秀奖各20名,并颁发证书、奖金和作品集;入展作品各200件,并颁发证书。对组织协调有力、发动充分广泛,选送作品质量较高、参与人数较多的单位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
由省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获奖作者作为加入山西省书法家协会或山西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三)获奖作品拟入展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全省职工书画展”。
报送方式
作品以各市(省级产业)工会为单位报送,各市推荐书法、美术作品分别不超过50幅,各省级产业工会推荐书法、美术作品分别不超过20幅,并填写统计表(见附件)。请各市、各省级产业工会于2020年10月20日前统一将书法作品、美术作品报送至山西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联 系 人:裴毛毛 刘圣杰
联系电话:0351—8380573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1号
邮 编:030009
山西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山西省书法家协会
山西省美术家协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