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湖南省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拟举办“湖南省书法晋京展(北京展)”,将面向全国推介湖湘书法名家,全面展示近几年湖南书法艺术创作成果,加强我省书法与外界的全方位交流,综合中书协、国家画院等领导专家、批评家等点评意见,进一步探讨交流,虚心学习,总结经验,寻找路径,获取方法,不断巩固和提升我省书法创作水平,为全民书法创作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振兴湖湘文化。
一、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2、主办单位: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承办单位: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湖南省书法院
4、执行单位:湖南国画馆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中书协会员、入选中书协主办的单项展一次及以上的湖南籍书法篆刻家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寄作品原件,竖式宣纸书写作品,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不收手卷、册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投稿作品1幅,展览不收参评费,落选作品予以退稿,展览作品转出完毕后退还,邮费自理。
4、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湖南省书法晋京展投稿登记表》,随作品一并寄出。
三、评审
1、由湖南省书法家协会、湖南省书法院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本次展览拟评出入展作品160—180件。
3、评审时间拟定于2020年12月底。
4、评选结果报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和湖南省书法院审批后,在公开媒体予以公示。
5、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举报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取消入展作品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省书协和省书法院主办的任何展览。
四、征稿日期
自征稿启示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0年12月1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五、收稿地址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19号湖南国画馆《湖南省书法晋京展征稿办公室》;电话:0731-84133218。
六、其它事项
1、参展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者应保证对所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对本次展览有关抄袭代笔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投诉材料请寄: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27号省文联院内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办公室,电话:0731-84582633。
3、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与湖南省书法院。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湖南省书法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