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团结引导书法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凝聚智慧和力量,推动书法艺术创新发展,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省书协决定举办青海省首届书法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以推动青海书法艺术大发展大繁荣为目标,创作和展出一批无愧于时代,有道德、有筋骨、有温度的作品;为书法艺术家和书法爱好者搭建成长成才的平台,引领广大书法艺术家和书法爱好者积极投身书法学习和创作,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书法队伍。
二、主办单位
青海省书法家协会 青海美术馆
三、展览名称
1、青海省第二届老年书法篆刻展;
2、青海省第二届少儿书法篆刻展;
3、青海省第三届妇女书法篆刻展;
4、青海省首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展;
5、青海省中国书协会员书法篆刻展;
6、青海省兰亭奖书法篆刻展。
四、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凡在青海工作、生活3年以上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1、青海省第二届老年书法篆刻展,限60周岁及以上;
2、青海省第二届少儿书法篆刻展,限6--12周岁(少儿组),13--17周岁(少年组);
3、青海省第三届妇女书法篆刻展,18周岁以上;
4、青海省首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展,18--59周岁;
5、青海省中国书协会员书法篆刻展,青海省所属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6、青海省兰亭奖书法篆刻展,在历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书法展中获奖、入展的青海省作者方可投稿。
(二)、征稿内容
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伟大时代。传递正能量,追求真善美,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
(三)、作品规格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180×90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6尺对开(180×45CM)以内,一律为竖式。
篆刻部分:制作印屏,印屏统一为四尺对开(136×34CM)竖式,篆刻作品6--12方、边款不少于2个。已入展过中国书协、省书协主办展览的印稿不得再次投稿。
(四)作者权益
1、入选作者颁发证书,赠送《作品集》2册,青海省第二届老年书法篆刻展、青海省第三届妇女书法篆刻展、青海省首届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等3个展览中非省书协会员入选作者具备加入省书法家协会资格;
2、入选作品展出后退稿,落选作品不退稿;
3、展览主、承办方对投稿作品有展陈、出版、制作及其他一切形式的处置权力,不承担其它后续责任。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五)其它
1、参加“青海省中国书协会员书法篆刻展”的投稿作者请提供作品2件参展;参加“青海省兰亭奖书法篆刻展”的历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书法展获奖、入展作者请提供不同形式作品5件参展;
2、满足2个(或以上)展览投稿条件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可同时投稿;
3、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地身份证须附在青工作的相关证明);
4、投稿作品一律为软件(不收装裱件),应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不提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请勿机裱托膜;
5、务请在作品邮寄信封上标注“二届妇女展”、“三届老年展”、“二届少儿展”、“兰亭展”、“中国书协会员展”、“首届中青展”等字样。
五、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3月10日截止,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收。
六、收稿地址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64号青海美术馆306室青海省书协
联系人:陈冬梅
电 话:13519741710
七、展览时间、地点
2021年5月---6月,青海美术馆
八、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青海省书法家协会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