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十三五”期间,泰州市积极倡导“祥泰之州 品质为尚”城市质量精神,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品质作为建设“品质泰州”的主要内涵,品质泰州建设亮点纷呈、成效斐然,推进质量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彰。立足新的起点,为进一步深化升华“品质泰州”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奋力开创幸福泰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在全国上下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以书法之美点赞品质泰州、谱写盛世华章,特举办第二届“品质泰州”全国书法精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品质泰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书法国际传播研究院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泰州市书法家协会
泰州美术馆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品质泰州”全国书法精品展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相关领导、专家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由泰州市书法家协会聘请全国知名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和监委会,负责整个展览的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一律为毛笔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180cm×97cm,包括装饰衬纸),横竖不限;小字类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整张;手卷作品高度不超过40cm,长度不超过400cm;册页作品不超过12页,每页高度不超过40cm。本次展览不收刻字、篆刻作品。投稿作品请勿装裱(手卷、册页除外)。
2.作品内容应是歌颂建党100周年伟大成就和光辉历程的佳句美文;或者是突出“祥泰之州,品质为尚”主题的诗词歌赋;或为历代关于品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的经典名文(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书写内容保持相对完整性。投稿作者应当遵守《民法总则》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全国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投稿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4.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
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第二届“品质泰州”全国书法精品展投稿登记表》(点击底部“阅读原文”下载登记表格),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投寄信封上请注明“第二届品质泰州书法展”字样。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5.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禁止一稿多投。
四、评审
1 .本次展览将由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监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在书法水平相当的情况下,书写与本展主题相关内容的作品优先入展或获奖。
3.评审工作于2021年7月中旬进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设优秀奖6名、提名奖10名,入展作品80件左右。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提名奖作品作者奖金每人2000元。向优秀作品、提名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品质泰州专刊)一册。
3. 为扩大“品质泰州”宣传影响,获奖作者需免费为本次活动书写一幅以“品质泰州”为主题的命题作品。
4. 邀请部分优秀作品、提名作品作者出席开幕式。
5. 本次活动奖金、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内发放。
六、展览
本次展览于2021年9月中旬在泰州美术馆举行。
七、截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6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投稿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0号泰州美术馆
邮编:225300
联系人:严先生
手机:13357978660
九、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详情请及时关注“书法征稿”微信公众号。
十、附件下载
《第二届“品质泰州”全国书法精品展投稿登记表》,请登陆“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美术馆”官网下载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