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翰(1683--1749),山东胶州人。清代著名书画篆刻家、鉴赏家,“扬州八怪”代表人物之一。其书法篆刻功力深湛、个性鲜明、古趣横生,对清代及后世书家产生了深远影响。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恰逢高凤翰先生诞辰340周年,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自信自强,繁荣书法艺术事业,推出更多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优秀书法作品,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等单位定于2023年在山东胶州举办“高凤翰杯”山东省书法篆刻作品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胶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青岛市书法家协会
胶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胶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胶州市书法家协会
胶州画院
协办单位:
青岛前丰国际帽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征稿要求
(一)内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倡导雅正书风。既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亦可书写优秀典雅的自撰内容。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篇名,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二)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类别。
1.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138cm×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10-24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手卷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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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篆刻:印稿6-8方,附边款两个以上,设计粘贴在四尺对开的印屏上。入展者须在评审结束后提供1方篆刻原石参展。如不寄交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三)数量:可多书体(含篆刻)同时投稿。
(四)范围:年满18周岁者均可投稿,地域不限。
(五)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书体等。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高凤翰杯”山东省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征稿启事》后附表格,可从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或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微信平台(sdsxwx)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六)书写材料: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比赛不接收非纸绢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否则将视为无效稿件。
(七)其它:本次活动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恕不换稿、退稿。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活动进程公布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和微信平台(sdsxwx)。
四、评审
本次展览评审工作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入展结果。限于人力,未入展作者不再通知。评出入展作品约200件,从中产生优秀奖20件。展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作者待遇
(一)优秀奖20件,每件奖金3000元(税后);入展的其他作品,每件收藏费500元;向全部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册。以上事项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山东籍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山东省书协条件之一。
六、收稿地址
收件地址:山东省胶州市北京东路271号,喜来登——紫薇大厦7楼 前丰书院
收件人:曹景新 武延超
联系电话:15954873747 13210133333
邮政编码:266300
七、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本次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代笔、代刻、抄袭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依据有关规定,酌情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投诉材料请寄: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1203室。联系咨询电话:0531-68978551。
(二)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三)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四)本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