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我省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倡导健康科学的篆书创作、学习理念,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时代使命,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相关工作部署,作为全省群众文化赛事活动之一,特决定举办吉林省首届篆书作品展。现将征稿事宜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吉林省书法家协会篆书委员会
二、征稿要求
年满18周岁,吉林省籍或工作、生活在吉林省内的居民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3、作品规格:投寄作品原件,竖式作品,尺寸为六尺整张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6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尺寸每页高度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覆膜(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1幅,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
5、退稿:本次展览落选作品概不退稿。除获奖作品外,入展作品展后一律退还作者本人。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吉林省首届篆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吉林省首届篆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起寄出。
三、评审
1、由吉林省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评选期间将组织抽查面试环节。
3、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提倡文化及学书内涵,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平情况下优先入展。
四、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拟评入展60人,含获奖5人、获奖提名10人、入展45人。
2、获奖作者每人奖励1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提名、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3、非省书协会员作品入展,具备加入吉林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获奖作者(含获奖提名)作为省书协重点培养对象,享受国家级展览专项辅导及其他活动优惠资格。
五、征稿日期
投稿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参评。
六、展览
展览时间另行通知,线上线下同步展出。
七、收稿地址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艺术中心(长春市宽城区北湖公园北侧东环廊8号楼)收件人:王舜日13351540505、谷宇18104308222
八、咨询电话
祝洪新15688996899、李博13364312029
九、其它事项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吉林省书法家协会。
附件一:吉林省首届篆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doc
附件二:吉林省首届篆书作品展疑难用字表.doc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篆书委员会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