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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第十六届书法篆刻临创作品展(网络展)征稿启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13  浏览次数:46   状态:状态
书画展截稿日期 至 2024-04-20
书画展主办单位 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宁夏书法家协会
书画展征稿启事说明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进一步引导广大书法作者研习历代经典碑帖,承续传统、尊崇经典,培根铸魂、守正创新,不断为宁夏书法艺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持续发力,宁夏书法家协会特举办宁夏第十六届书法篆刻临创作品展(网络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夏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

石嘴山市书法家协会

宁夏报业传媒集团会展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模式

本届临创展由宁夏书法家协会统筹组织,各团体会员单位协助配合,动员组织和指导本地区作者的投稿工作。

(二)评审工作委员会

宁夏书法家协会组建评审工作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统筹组织评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宁夏籍或工作、生活在宁夏的书法工作者、社会各界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作品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以身份证为准)

(二)作品要求

1.书法、篆刻作品均可投稿,参评稿件须为一临一创两件作品。

2.临习作品:限定清代以前(含清代)经典作品。临习作品尺幅与原帖相同或相近为宜,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不得采取钩、描、摹等方式临写,注意自然书写。

3.创作作品:创作作品尺幅、书体、形式、风格与临习作品相统一。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鼓励自作诗文,内容健康向上。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避免网上直接查找使用。创作作品风格须与所临经典相对应,保持明显的取法渊源关系,是对所临经典的学习、思考与升华。避免错别字、繁简并用等文字问题。

4.书写及印屏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托裱、装裱。

5.作品规格:书法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篆刻作品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cm×35cm),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含印蜕10-12方,边款不少于3枚。

(三)投稿方式及要求

1.初评预选作品投稿

(1)初评预选投稿作品均为电子图片,投稿作者按要求将参评作品图片及相关投稿登记表电子版打包好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第二次投稿。

(2)作品拍摄要求:作品原作须提前压展,每件作品需拍照1幅完整作品图及若干张局部图(建议3-5张局部图),20M以内(3000像素*3000像素以内),作品图片以作者姓名+ 所属地区命名(完整图片:张三 银川,局部图片:张三 银川01、张三 银川02)。

(3)拍照示例图:
图片
 (4)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宁夏第十六届书法篆刻临创作品展(网络展)投稿登记表》、《宁夏第十六届书法篆刻临创作品展(网络展)疑难用字表》,连同身份证照片、临习碑帖图片、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照片,随参评作品图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参评。

2.复评作品报送

(1)宁夏书法家协会组建初评评审工作委员会,对所有作品图片来稿进行初评预选,拟评选出200名左右(临创作品400件左右)进入复评。

(2)进入复评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原件寄送至区书协,作品原件须与初评作品一致。接到通知未按规定报送原作者,取消资格。

(3)作者须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作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须附释文。

(4)限于人力,所有复评报送作品,无论是否入展均不退稿。
四、评审

1.本届临创展评审分为初评预选评、复评、终评等阶段。

2.拟评选出入展作者150名左右(临创作品共300件左右),其中优秀奖10名。评审结果在宁夏文艺网、宁夏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

3.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资格。
五、展览

本次展览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起在宁夏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宁夏文艺网分期刊发。
六、作者待遇

1.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作品获奖、入展作者,非宁夏书法家协会会员,具备加入宁夏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截稿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以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一)初评预选作品投稿

收稿邮箱:nxsfjxhbg@163.com

(二)复评作品报送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7楼宁夏文联宁夏书协2710室

收件人:张涵

联系电话:0951-5166169  15909617691
九、其它事项

1.为维护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宁夏书法家协会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发现违规行为者,将视情采取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和单位、五年内不得参加宁夏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取消其会员资格等处理。

举报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报材料请寄: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7楼宁夏文联宁夏书协2710室

举报电话:0951-5166169

2.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和不退稿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书法、篆刻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须另行支付除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

4.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5.本启事解释权归宁夏书法家协会。


宁夏书法家协会

2024年3月6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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