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强城行动”决策部署,推动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经研究,决定举办“翰墨颂廉 艺彩强城”廉政书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主办单位
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温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温州市美术家协会
温州市书法家协会
温州市工人文化宫
征稿对象:凡在温州工作、学习、生活的书画工作者、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
征稿时间:征稿时间自文件发布起至2024年8月31日。
投稿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门荷花锦园3幢102室,联系人:杨小贺,联系电话:13115837852,请务必在来稿信封上注明“廉政书画作品展”字样。
内容要求
(1)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体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廉洁奉公、清正廉明的内涵,反映高雅审美追求,讲品位、讲格调,提倡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一致。
(2)书法、篆刻作品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草书篆书请附释文。因书写内容等产生的纠纷,均由投稿作者负责。
(3)美术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版画、综合材料。
(4)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取消入展资格,并给予通报。
尺寸要求
(1)书法作品一律为直幅,竖不超过138厘米、横不超过69厘米(装裱前);不收册页、手卷作品。
(2)美术作品装裱后长宽不超过150厘米。
(3)篆刻作品每位作者限投印屏1件(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含印蜕8-12方,边款不少于3枚)。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cm×35cm)。
其他要求
(1)书法、篆刻投稿时需寄送作品实物,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投稿作品原则上不退。确须要求退还的,需申请经同意后方可退稿。
(2)美术作品的评选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初评阶段所有投稿作者寄送十寸作品照片至指定地址;入围终评作者的作品,按要求将作品装框、裱板至可展陈状态,送至指定地址。
(3)书法、篆刻、美术可以同时投稿,各门类限投一件作品。
(4)投稿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5)如出现作品信息不全的,视为无效稿件。
(6)主办单位对投稿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入展待遇
1.入展作者将获入展证书。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温州市书协、温州市美协的1次条件(18岁以下的学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