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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周永健书法艺术奖”征稿启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19  浏览次数:159   状态:状态
书画展截稿日期 至 2024-08-25
书画展主办单位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大渡口区委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周永健先生书法基金委员会
书画展征稿启事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缅怀周永健先生对重庆书法艺术事业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并实施他生前扶持中青年书法创作人才的遗愿,展示当前重庆书法艺术最新成果,构建重庆书法高端人才和优秀作品展示平台,促进我市书法艺术事业的更大发展,决定于2024年10月举办第二届“周永健书法艺术奖”展览活动。现将征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大渡口区委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周永健先生书法基金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中共大渡口区委宣传部
大渡口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办公室
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大渡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实施单位
大渡口区文化馆
大渡口区美术馆
大渡口区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书写内容
要求积极、健康、向上。提倡自撰,文体不限。因书写内容等产生的纠纷,均由投稿作者负责。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2、征稿对象
(1)年龄在18-55周岁(1969年1月1日-2006年1月1日出生)的重庆市民(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为准)且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或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会员。
(2)周永健书法艺术奖设“艺术奖”及“新秀奖”分类评选。其中,参加“艺术奖”的参评作者必须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参加“新秀奖”的参评作者必须是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会员。

3、投稿要求
(1)本次展览免收参评费。
(2)每位作者需要投稿1件八尺整张(248×129cm)作品、2件六尺(180×97cm)以内作品,3件作品需用2种书体竖式进行创作。不符合尺寸要求及装、托裱件作品不予评选。
(3)请认真填写《投稿登记表》,无登记表作品不予评审。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便于准确登记。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4)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提倡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三、活动安排
1、收稿:即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展览:2024年10月上旬举行展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审
1. 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根据重庆市文联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抽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周永健书法艺术奖”10名,“周永健书法新秀奖”10名;另评选出“艺术奖”入展作品20件,“新秀奖”入展作品20件。
2. 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作者待遇
“周永健书法艺术奖”颁发奖金8000元(税前),“周永健书法新秀奖”颁发奖金5000元(税前),入展作品颁发收藏费1000元。所有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赠送《第二届“周永健书法艺术奖”书法作品集》每人2册。

六、其它事项
1. 严查作弊行为,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取消获奖、入展资格。
2. 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作品及著作权的处理权归承办方。来稿必须符合本次展览征稿启事要求。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展出、编辑出版、宣传发行、收藏的权利。
3.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4. 本次展览活动解释权归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七、收稿信息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0号大渡口区美术馆(信封上请注明“周永健艺术奖”字样)。
邮  编:400080
收稿人:刘一民
电  话:15178708172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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