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们所要研究的是“错别字问题”,也是纯学术问题,至于那些什么主席、副主席等之类的无聊的带政治性的话题与书法学术本身无关,不是本文议论的,而就事论事,只说“错别字”。
我们知道,书法是书写汉字以展示作者书法功力、表达作者情感的一门的艺术。而书法作品中出现了错别字我们应怎样看待呢?这实际是如何正确对待和评判书法作品的问题,也体现了评判者的“眼光”和素质。下面,就错别字问题谈谈我的观点。
如果仅从书法作品的“形式感”来看,出现“错别字”的确是一个“瑕疵”,或是说至少不完美,因为它影响了词义的表达甚至造成文字的歧义。但这种“瑕疵”是不是就影响了作者的“书法水平”呢?就严重到“不可救药”,乃至视为书法作品的“致命伤”作为攻击别人书法作品的“杀伤性”武器,这就未免有点小题大做了。 而事实上作品中的“错别字”同作者的“书法功力”、“水平高下”并不相干,构不成必然联系。也就是说,并非作品有错别字,书法作品便失去水平;没有错别字,书法作品就好,这应当是两码事。这里,我不妨拿“演唱”作个比喻。这就好比歌手演唱,其“嗓音水平”同他演唱的歌词并构不成必然联系一样。即便有一个字唱错,也不会影响评委对他“演唱水平”的评判。甚至不听他具体唱的什么“字”(歌词),也能对其“演唱水平”做出正确判断。这个问题应当分开来看而不能将其“搅起”(混淆),混为一谈。退一万步说,即便唱错了,下次“改”应当不是件难事;书法写错了,改也很简单。这个“错”,应当不是“演唱”或“书写”的“技术性”问题。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说穿了,书法实际同国画一样,会看的是看“笔墨”,不会看的才是只看“字”,而事实上“字”只是书法笔墨的一种“载体”,是“借‘字’发挥”,字是表象,笔墨才是内在的、体现书法水平的“真东西”。国画同样,会看的看笔墨,不会看的才只看“形”,甚至 以“象不像”为标准,这实际上就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