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鍾繇書法十二意》原文
觀鍾繇書法十二意
平 謂橫也。直 謂縱也。均 謂間也。
密 謂際也。鋒 謂端也。力 謂體也。
輕 謂屈也。決 謂牽掣也。補 謂不足也。
損 謂有餘也。巧 謂佈置也。稱 謂大小也。①
字外之奇,文所不書,世之學者宗二王,元常逸跡,曾不睥睨②。羲之有過人之論,後生遂爾雷同。元常謂之古肥,子敬謂之今瘦。③今古既殊,肥瘦頗反,如自省覽④,有異眾說。張芝、鍾繇,巧趣精細,殆同機神。肥瘦古今,豈易致意。⑤真跡雖少,可得而推。逸少至學鍾書,勢巧形密,及其獨運,意疏字緩。譬猶楚音習夏,不能無楚。過言不悒,未為篤論。⑥又子敬之不迨⑦逸少,猶逸少之不迨元常。學子敬者如畫虎也,學元常者如畫龍也。余雖不習,偶見其理,不習而言,必慕之歟。⑧聊復自記,以補其闕。非欲明解,強以示物也。倘有均思,思盈半矣。⑨
注釋
此一段專講鐘繇書法的十二意。平與直,是書法的基本筆畫;均與密,是指書法的間架結構;鋒與力,是講用筆的技法;輕與決,是講構成書法點畫的轉折和牽掣;補與損,巧與稱,則講章法上要相稱協調。這十二意有三要點:一是用筆的技巧方法;二是文字結體的問架結構;三是章法上的相稱協調。這十二意所造成的鐘繇的書體,就是後文說的「巧趣精細」、「勢巧形密」,給人的直感,就是「適眼合心」。
睥睨:窺視。
羲之有過人之論:羲之《自論書》有云:‘吾書比之鐘、張當抗行,或謂過之,張草猶當雁行。」蕭衍將「世之學者宗二王,元常逸跡曾不睥睨」,歸因王羲之此「過人之論」。肥:一般顯得莊重。瘦:常常顯得俊秀。故齊梁人愛子敬書也。
省覽:觀看閱覽。
精細:精密細緻。殆:接近。機神:機微玄妙。致意:謂使人明理達意。《戰國策·趙策二》:「夫制於服之民,不足與論心;拘於俗之眾,不足與致意。」
楚音習夏:指楚人習夏語。明楊慎《<上林賦>連綿字》:「字有古今,音有楚夏。」楚指古楚國,夏即諸夏,今中原地區。過言:講過頭的話。指千羲之「過人之論」。不:助詞。無義。《詩·小雅·攻》:「徒御小驚,火庖不盈。」毛傳:「不驚,驚也;不盈,盈也。」悒:憂鬱不安。不穩妥。篤論:猶確論,正確切的評論。
不迨:不及。
不習:不熟悉,不通曉。必慕之效:愛慕而仿效。之,連詞,而也。此句《書苑菁華》卷十九為「不習而言,心慕之效與」,下句「聊復自記」為「聊復自計」。
聊復:姑且。自記(計):自忖;自己估量。《孔叢子·巡狩》:「今子自計,必不能行。」闕:缺失,過失。示物:示人也。均思:猶同思,同樣的認識。盈:增加;長。
小敘
這段文字可分為兩個部分,前一部分是蕭衍總結觀看鍾繇書法的心得體會;後一部分提到了字外之奇趣以及肥瘦等問題,但核心是對鍾繇、王羲之、王獻之三人的評價。提出了:「子敬之不迨逸少,猶逸少之不迨元常」的論斷,這種意見頗有矯正時風的作用,因為當時的普遍看法是:「比世皆高子敬書」(陶弘景《論書啓》)認為子敬能一變古法,地位當在王羲之之上,更無論鍾、張了。蕭衍推舉鍾繇和王羲之的論調,實開唐人尊羲抑獻的風氣。
今譯
平,是橫畫;直,是縱畫。均,是講筆畫間架的;密,是講字的結體的。鋒,是指妙用的毫端;力,是指體現毫端妙用的本體。輕,是筆勢的屈折;決,是對運筆的牽掣。補,是補充不足的筆畫;損,是省略多餘的筆畫。巧,是講章法佈局的;稱,是講整體大小和協的。
字外的奇妙,文字是不能書寫出來的。世俗的學者推尊二王,元常高超的書跡,連看都不曾看過。羲之有過人的言論,後生輩遂如此雷同他的看法。元常,稱之「古肥」;子敬,稱之「今瘦」。今古既已不同,對肥瘦的評價頗有些相反。如果自己能觀看閱覽,就不同於眾說。張芝、鐘繇,巧趣精細,接近機微玄妙。肥瘦古今的說法,豈容易講清他們書藝的情理?真跡雖然少,可得而推斷。逸少至學寫鐘書時,勢巧形密;到他獨自立意運筆,就意趣疏朗字形舒緩。譬如楚人學習夏地語,不能無楚音。講過頭話不穩妥,不能當作正確的評論。又子敬之不及逸少,猶如逸少之不及元常。學子敬的如畫虎,學元常的如畫龍。我雖然不熟悉,偶爾見識此道理。不熟悉而發言,是心裡愛慕而效法罷了。姑且自己估量,用以彌補自己的缺失。不是要明達,強以教育人。倘有相同的思想觀點,這思想觀點就增加一大片了。
注:文本參考《歷代書法論文選》上海書畫出版社,1979年版,及潘運告主編《漢魏六朝書畫論》湖南美術出版社,1997年04月第1版。如有讀者發現錯誤,請及時聯繫小編更正。